两部委联合发布文件,明确企业破产程序中的相关税收征管问题。

“近年来,企业破产案件逐年增加,税收征管和破产案件管理出现许多新情况、新问题。”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司征收管理相关负责人表示,规范破产税征管事项的公告,有利于稳定公众预期,提高执法的确定性和统一性,进一步便利企业退出,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。
从内容来看,广告对报税进行了准确分类,并明确税收和社保缴款必须分开申报,补缴的税款和利息将按正常报销处理,罚款将重新处理。按规则移植。分类标准为所有类型的纳税申报提供了明确的所有权。
有关人士表示,该公告不仅化解了以往破产程序中的税务处理争议,还为减轻企业负担、重组市场资源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路径,为企业主体有序清算、资源回收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石正文认为,《通知》首先解决了表述、协调和实际操作中的具体问题,特别是澄清了纳税申报性质、新生纳税顺序、发票开具等制度性模糊问题。这既维护了破产过程中的秩序,又保证了市场活力的释放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公告显示,税务机关依据同一法律解除了资产保全措施,并暂停了对破产企业的强制执行措施。这不仅可以保护国家的财政权益,也可以为企业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扫清障碍。
石正文表示,两部委发布的联合文件不是简单的政策叠加,但每一个条款,从同步解除保护措施到共同简化解除程序,都体现了“一盘棋”的思路。这种跨部门的合作机制,从组织层面消除了企业退出的隐形障碍,为市场顺畅流通提供了重要支撑。
(编辑:乔业琼、杨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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